净化交通环境 创建文明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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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2:0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的会议精神,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整顿交通秩序,促进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为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支队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求各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及“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创造优良交通环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整顿交通秩序,增强市民的遵法、守法意识。此次活动本着“边整顿、边宣传”的原则,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安办”、“驾协”的作用,组织力量深入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大力宣传“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法律知识。在主要路口和路段悬挂横幅、标语,设置以“文明交通”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社会风尚,以此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各区县交警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活动。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城区重点整顿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自行车逆行、违法载人、闯信号、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对郊区重点查纠各种车辆不各行其道、压线行驶、超速、超员、超载、强超抢会等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监控、流动电子警察、警务工作站的作用,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设施工程大队和各区县交警大队要对辖区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对不规范的标志牌、广告牌、宣传牌等一律拆除,使标志标线易读、易懂,方便市民遵守。 (淄交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