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冥品店售卖各国“货币” 有关人士称此举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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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2:11 大华网 |
清明节来临,市区一些经营祭奠物品的商店生意也进入了“旺季”,记者昨天在市区不少冥品店看到,里面除了售卖普通的香烛银纸外,还供应与90版人民币非常相似的冥币,以及美元、港币、英镑等等,宛如“国际银行”。有关人士表示,生产仿若人民币的冥币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在市区安平、中山、长平路等一些冥品店记者看到,各家店中都是生意红火,经营者忙着为顾客“指点迷津”,配备各国“货币”,以让先人在地府中也能“周游世界”。记者注意到,花花绿绿的外国“货币”像美元、英镑冥币的纸张和人民币大小相似,上方印有“冥都银行有限公司”、“天地银行有限公司”等字样,面额从100元到1万元不等。这些外国冥币像人民币一样都印有编号,如寓意一路发发发的“1688888”和一生快乐的“1366666”。经营者告诉顾客,现在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先人在地府也讲究“港澳自由行”和“出国旅游”,所以要为先人捎些“世界货币”,让他们也能赴国外“见识”。一经营者还拿出一张与美元相似的外币称,这是今年新推出的“欧元”冥币,数量有限,主要用来配送给购买冥品量较多的顾客,一般买两捆冥币以上者才送几张。 在中山路一冥币店,外形与90版人民币十分相似的冥币正在热销。这些冥币面值多为壹佰元,也有拾元、贰拾元等“零钞“。冥币的花纹、字样、颜色等都是仿照人民币样式制成的,有编号有水印,要不是冥币纸质较差还有伟人头像被换成了“阎王爷”,乍一眼望去,那一沓沓崭新的冥币足以乱真。 对于冥品店成了“国际银行”销售各国“冥币”尤其是生产经营仿若人民币的“冥币”行为,有关人士认为应对这种现象予以清查处理。因为生产封建迷信用品本就是一种违规行为,更何况冥币还仿造人民币印制。据称,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违者“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