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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名党员担当社区“和谐指导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2: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 通讯员王班)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越秀区组织部获悉,日前,该区区委下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进社区,开展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组织该区区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120名,下驻全区120个社区进行“和谐”指导。其中,居民满意度调查考核“差”的社区指导员,年度考核将不能评优,并调整其工作岗位和职务。

  据悉,由党员兼职当社区“和谐指导员”,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民情、为民办事,该做法在广州市尚属首次。

  据介绍,从今年起连续三年,越秀区委将每年选派120名科级党员干部进社区,实行一年一轮换。这些党员干部学历都在大专以上,年龄都在45岁以下。“指导员”进社区联系工作期间仍属原单位的编制,在职务晋升和其他福利待遇上与原单位同级干部一视同仁。

  越秀区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社区指导员可灵活调配到社区工作的时间和次数,如每周用1~2天时间到居委会上班,利用周末走访居民、为民办事等。

  此外,越秀区委详细规定了指导员要做好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服务、信访调解、文明创建、制度落实等六大工作。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的原则,坚持每年考核一次,对表现好的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表现差的给予批评教育。(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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