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移民搬迁补偿办法确定 大农业安置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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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3:1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5日电据央视国际消息,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搬迁补偿办法今天出台。这是中国继三峡工程以后,专门对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制订的补偿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涉及沿线三、四十万人,办法明确征地移民实行建委会领导,省级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体制。这次制订的办法,坚持以大农业安置为主,要求对征地移民落实安置必要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但不排斥非农业安置,对城市拆迁涉及的搬迁人口确保搬迁后原有的职业和生活来源不受影响,城市郊区被征地农民,已经不能靠农业为生或者不愿意以农业方式安置,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安置他们。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介绍,在当前来讲,国务院还没有修订大中型水利工程整体移民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南水北调整体移民补偿的标准比现行的其他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补偿的标准略高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