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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在花园小区旁 潮州就此举行首场行政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6:4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江报道:昨天上午,潮州市举行了《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该市的首场行政听证会,由利害关系人代表对一座加油站的选址是否恰当进行了讨论。据了解,这座备受争议的潮州凤城加油站位于该市枫春路,因与新城花园等三个住宅小区仅一墙之隔,被认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遭到周围住户的强烈反对,在开工一段时间后,目前已被有关部门责令暂时停建。

  居民加油站选址不恰当

  在听证会上住户代表指出,加油站的不恰当选址已经对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公安消防部门规定,距离加油站18米的范围内严禁烟火。而加油站与住宅楼不但共用一墙,且油罐与住宅楼之间的防火距离只有12米,住宅区围墙至居民住宅楼直径3.7米的居民活动场所也被列入防火距离的计算范围。也就是说,居民的生活区成了严禁烟火的油站防火区域。这是否意味着住户即使在自己合法的生活场所内,连生火煮饭或点蜡烛、抽烟这样的事情都应被严禁呢?代表们就此提出,在建的潮州凤城加油站位处潮州市中心分区的核心地带,与三大住宅区305户居民仅一墙之隔,三面包围着分散明火,而住宅区地下是24小时灌满煤气的气管网络,随时都有失火的危险,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住户们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应控制在1.5公里,最少不低于0.9公里。但在建的该加油站与现有的一加油站直线距离只有400米,其服务半径交叉覆盖,明显不达到要求。而在直线距离0.8公里范围内还有另外第三加油站。听证会上,住户代表们纷纷质疑兴建凤城加油站的必要性。

  有关部门未听证先许可事出有因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但凤城加油站却是未公告先报建,事隔半年多才举行听证,这又是什么原因呢?记者了解到,凤城加油站的投资方原所拥有东丽湖加油中心,但为支持该市金山中学新校址建设,该加油中心现已被拆除,投资方从去年六七月份就开始申请迁址枫春路新建凤城加油站。经过潮州市多个部们的论证批准和省经贸委的批准,获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开始施工。有关部门在审批时认为凤城加油站只是一个小型加油站,并不算是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无须为此举行听证从而增加行政成本,从而在未经公告、听证的情况下批准报建。但通过这次听证,有可能最终撤回许可,那么已经动工建设的加油站就得另外觅址,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政府补偿。程序倒置的确导致了今天的两难境地。

  凤城加油站相信政府会依法办事

  假如凤城加油站建设最终真的被撤回许可,投资方会有什么反应?在采访中,凤城加油站的代表对这个问题始终避而不谈:“我们相信潮州市政府会依法按照程序、规划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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