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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政府的行为边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8:45 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政府必须遏制三种冲动:自身参与某种资产市场的初始冲动,自身维护某种资产价格的持续冲动,和自身限制某种资产价格的善良冲动

  用以形容一些政府行为的最佳比喻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对于拥有干预权且缺乏约束的政府机构而言,其手中的权力即为利器,其不可遏制的涉足竞争性市场的冲动即为杀心。

  房地产市场发展所遭遇的一系列问题在本质上仍然是行政权力滥用的后果,甚至,当前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空、多两方都依然存在着从理论到实践的根本性认识偏差。看多者,从经济基本面出发,认为从长期看,中国经济增长将维持在较高水平,某些沿海发达地区作为经济热点地区必然面临长期的高速发展可能,因而作为基本投入要素,土地的稀缺是必然现象;看空者,恰恰从上述基本面出发,认为一旦全社会各个经济主体都预期到土地稀缺,则必然出现投机和资产泡沫,因而泡沫的破裂也是可预期的。

  但是,上述两种认识都是从经济运行角度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时隐含性地承认了一个基本事实——政府或者应该保护房地产市场发展,或者应该挤压泡沫,即承认政府在资产市场上应该有所作为。而笔者却恰恰认为,这是当前中国一切资产市场发展的根本误区。股票市场的发展已经证明了这样一个轮回:首先是在其发展初期出现了过度的政府扶持性介入,随后养成了投资者对政府扶持的习惯性依赖,当泡沫逐步形成时,又不断出现若干因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故股票市场不可能走跌的论断,最后是泡沫破裂以及包括政府在内各方束手,从而最终认识到需要从体制层面反思资本市场建设。那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其根源仍然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不幸的是,在房地产市场上,各方似乎正在犯同样的错误;特别是在某些所谓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因地区富裕而导致的政府所掌控的经济资源雄厚,加上土地升值诱惑,政府介入资产市场的“杀心”犹重。

  针对这一基本问题,笔者认为,当前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对资产市场是看空还是看多,空多争论是一个纯粹经济学问题;问题的实质是能否准确界定政府的行为边界,或者说,当局根本没有必要进入“多空”争论。资产市场的潮涨潮落是市场规律,刻意营造上涨局面是危险的——古今中外还没有哪种经济力量能够有效对抗市场自发波动。当然,宏观调控是可以部分熨平经济波动的。不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应是市场化的,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引导投资、消费决策,而不是直接替代市场以造就某种价格(比如房地产价格)。从当前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看,笔者认为应吸取以下教训:

  首先,政府必须遏制自身参与某种资产市场的初始冲动。从所谓“鼓励上市发行股票”到所谓“经营城市”,乃至不久以前的以房地产繁荣拉动经济发展,都是政府介入不同形式资产市场的表现。行政力量必须尽可能地保留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电煤气供给等领域发挥作用。一旦政府陷入通过扶持某类市场发展,鼓励某些企业成为“做市商”,则必然陷入某种扭曲市场的操作境地。一方面,政府是超越市场的权力主体,它所持有的经济资源和行政资源是任何市场参与主体所无法比拟的,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竞争和市场的畸形繁荣。另一方面,政府介入将在市场发育初期阶段就形成市场参与主体的高度依赖性,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证券市场投资者在10多年来始终把目光投放于政策的利好还是利空上,这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而房地产市场在当前的政府操作下,很容易形成同样的问题。因此,明智的政府是与市场保持距离型政府,是高于市场的调控者,是不偏不倚维持市场秩序的裁判者。当前某些地方政府声嘶力竭强调房地产运行的健康性,本身就违背了政府职能的基本原则。

  其次,政府必须遏制自身维护某种资产价格的持续冲动。即使行政力量在资产市场发展中并未发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作用,但是市场总有波动,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投资主体往往会要求政府给予扶持。而不成熟的政府往往会基于诸如维持市场稳定、避免投资者受损等诸多理由平准市场。在此,有三种情况必须加以区分:第一种是政府一开始就介入了资产市场的扶持工作,则在理论上其对于市场逆转难脱干系。但是政府必须清楚,一旦市场价格总是被行政力量所干预,则人们不能指望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信号,也就无法通过价格引导居民、企业投资和社会资源配置优化。同时,正如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必须以国家信用为担保一样,平准价格必须以相应的政府财力为后盾,必然形成“或然”财政负担。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财力存在滥用的危险。第二种是政府没有参与资产市场运作,但是基于社会稳定需要而被迫平准价格。但是政府同样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平准的背后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不公平——以纳税人的财力为房地产投机失败者买单。换句话说,本来可以用来提供公共品的资金被用于对某种利益集团的补贴。第三种是极端情况,即全体或几乎全体公众都参与了某种资产投机,例如1990年代的“股疯”与当前的房地产热,政府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托市。事实上,缺乏真正市场意识的投资者恰恰在于混同自身投机失败与真正的公众利益损失的边界。政府的迁就只能造就更大范围的投机,或者说,托市等于是为投机提供保险,这必然降低投机成本,进一步推动投机热潮。因此,明智的政府是规则明确的政府,它会在交易前声明规则,而不是在事后随意更改自己的行为。

  最后,政府必须遏制自身限制某种资产价格的善良冲动。在“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达了对房地产泡沫的忧虑,于是形成了在具体操作层面由政府直接平抑房价的动议。同样,在直观意义上,这一考虑是正确的,但是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这将是极其危险的政策选择。一方面,市场涨跌自有其规律,当前的狂涨并不意味着今后不会走跌,而政府介入干预房价本身又意味着对原先投资者的不负责任,只有让其自然波动,投资者愿赌服输的市场心理才能健全。因此,压低房价和之前的托市在本质上不存在区别。另一方面,面对当前过高房价导致的低收入居民无处栖身的问题,行政当局只有两种手段可供选择。一是细分市场,在某些低地价地区大量提供经济适用房,并提供比较完备的交通和居住设施配套。于是,房地产市场自然细分为高价-高档社区和中低价-普通市民社区,公众可以根据自身预算约束选择不同的市场定位。二是货币政策,即通过基准利率的灵活变动调节居民的预算约束线,从而调节整个市场需求。

  值得指出的是,笔者不赞成管住土地,这只能造成进一步的囤积居奇和投机,并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短缺心理。因而,只有反周期操作才是政府在调控经济中所必须奉行的铁律,但是这种操作绝非价格管制,否则只能是计划体制的复归。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陆磊(作者系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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