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挨不过酷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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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8:46 人民网 |
(留言为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评论靶子:“杀妻”佘祥林含冤11年 咋保证司法公正? 文章摘要: 对于蒙受“杀妻凶犯”之冤达11年之久的佘祥林一案,众多媒体近日纷纷做出了跟踪报道。媒体的关注点除了集中于事件本身,更多的是对相关司法程序细节之失引发的反思。我国的司法公正应该如何保障?佘祥林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面对冤案守法公民应该如何应对? 留言精选: 心寒!最担心最惧怕的就是万一这种事落到我身上,我该怎么办。我肯定挨不过酷刑的。IP:195.186.230. 不要集中于司法程序,要集中在刑讯逼供、故意办错案的公检法人员上来。IP:222.208.88. 给我们的司法人员进一言:和你的对手换位。你们凭什么打人?也给司法机关说一句:你们的特权太多呀。穿制服又怎么样?你们比其他机关“高人一等”啊?再说,个人违法犯罪的结果除了国家要赔偿之外,你也必须要承担责任。IP:218.9.253. 赔偿与否应有第三方来裁定。国家规定法定假日的工资和平时是不一样的,“赔偿法”里没有说明,本身就是缺项。再说,服刑人员是要强制劳动的,他所创造的劳动财富又怎样计算?我们的相关法律应该修改了。IP:218.9.253. 我坚决反对“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枉杀一个好人”的提法。因为罪犯的狡猾,放出后杀掉不止一个好人的例子很多,而且大部分放出的罪犯更成为当地无人敢惹的霸王无赖,连派出所都不敢管,“老子杀了人法院都不敢把我怎么地”就是他们的口头语!他们大都成为当地黑社会头目或雇佣的杀手。对于本案,主要根源还是司法违法逼供所造成的,这点高院当时就已经发现了问题。对于这种知法犯法草菅人命的司法黑暗,早就应该依法严厉惩治!但官官相护使得这种状况愈演愈烈。IP:221.3.101.(编后语:网友热评留言精选是对当天人民网“网友热评排行榜”上言论文章的留言进行选编,为了保持网友留言的原貌,编辑原则上不对留言进行删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