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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重义轻利”思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23:26 红网

  儒,许慎《说文》释为:“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

  章太炎《国故论衡·原儒》把儒字分为:达名、类名、私名三种意义。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私名为儒:七略曰:“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以道为最高”。本文所论儒家即章氏所言儒之私名也。

  论先秦儒家,当从仲尼谈起,继而孟轲,再而荀卿。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窃比之为西方哲学之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柏、亚三师于西洋哲学史之地位可谓泰山北斗,而孔孟荀三圣于中华思想史之地位,其学之恢弘,当使我辈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叹。先秦儒家思想于中国思想史之地位尤重。中国思想史上的许多范畴,起源于先秦儒家。儒家思想体系对于中国先秦及后世思想的建设和弘发当是框架性的和开端性的。中国文化有很深远的重义的道德传统,下面将对先秦儒家义利关系作一个粗略的阐释。

  言及义与利,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云:“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余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春秋而后,礼乐崩坏,乱臣贼子作,读《左传》尝惊惧于其君荒淫寡信之道,其臣谋乱窃国之行。君为尺寸之土率起征伐,民为半亩之宅盗窃抢掠。诚如《礼记·礼运》所言:“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仲尼生于乱世(《史记·孔子世家》云: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述尧舜之功,章文武之制,倡周公之礼乐,以六艺教庶人。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惠。”可见孔子思想中,义是衡量君子与小人的一个核心概念。孟子也谈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可见儒家有很强的重义轻利思想。在处理义利关系时,把义作为第一位的必须坚持的。

  儒家重义思想,其理论直接根据即其“仁”的学说。仁,《说文》释:“亲也,从人从二。”由此释义可知,仁学本身就是处理人与人关系,所以有人说:仁学即是人学。《论语》中,“仁”字出现了66次之多。其中没有两个地方的解释是完全相同的。仁是孔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又是伦理道德准则。“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论语》中的这两句话,基本上说出了孔子仁学的内涵,仁为由心发而达于外者,心之为仁,则行之合礼。仁的学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先仁而后可礼。如孔子言“绘事后素”“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也正如孟子所言,仁内而礼外,仁为内心之道德修养,礼为外表之行为规范。仁和义的关系,颇近于仁和礼的关系。

  “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孟子把义作同仁等同的概念处理。义的概念,就孟子看来,其实是宗亲关系的引申。宗族思想起于古代氏族社会。儒家所言孝道即儒家处理宗亲关系的规范。孟子这句话所提到的“义”的从兄,似乎是更近于“悌”。义的概念是作为处理兄弟关系的规范最初呈现的。中国重情义,宗亲观念极重。义进而发展为与朋友与他人相处的一个基本标准。“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论语·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宗亲关系的扩展性,使义的概念也随之扩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论语·述而》)信近于义,义的概念扩展为信。信的概念其应用性要远远大于义。其概念的扩展,亦显明儒家思想的广泛的适应性和不断发展完善的灵活性。

  先秦儒家常“仁义”并称。“(荀子)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荀子·性恶篇》)义是仁学思想范畴的一部分,也是仁的外化和表现,行义是进仁的重要途径。中国思想文化中,宗族观念较重。宗法胜过律例,感情胜过契约。仁学中的义尤其建立在宗族和感情的基础上。义,是一种处理兄弟朋友关系的准则,进而发展为处理任何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准。要舍生取义,要见义忘利,如孔子言,当仁则不让于师。儒家重义思想,起初用于处理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而后成为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道德规范关系的标准。义,是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利,则是个人的私利要求。儒家重义思想,并不是排斥个人的追求,贬低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只是当个人的“利”和群体的“义”发生矛盾时,儒家更注重群体的道德要求。

  儒家重义轻利思想不能极端的认识。“孔子不注重行为的结果,其一生行事,亦是如此。”(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冯友兰先生认为,行义之结果,即是“利”也,非无利也,不谋求不计较便是重义了。实际上谈到义利关系,利和义当作为对等的概念来理解。如果宽泛的谈利,那么义与不义都能导致“利”的结果,则义利关系的真正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儒家重义思想对后世儒学的影响很大。汉儒董仲叔舒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宋代理学家朱熹也曾言“君臣有义”(《白鹿洞书院学规》)。由兄弟关系引申为君臣关系,当是对义的概念的一个极大的发挥。义也始终作为处理文官系统和历代君王关系的标准。君臣都当按照“义”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便称不上明君贤臣,国无明君,朝无贤臣则国必倾颓。当然历代王朝,特别是王朝晚期,都会有物欲横流,“君非君,臣非臣”的情状。雄才之君、有识之士也都努力处理好这样一种关系,不让私利的求取过分逾越义的规范。士阶层有时甚至是在一个岌岌可危的边缘,坚守着“君臣有义”的训诫。“义不容辞”这样一种观念,给了中国士人(应该说与知识分子阶层是有区别的,不能完全等同)太多的社会的责任。身负家国之大任,中国士阶层多了一分现世责任的凝重,少了对这种义利关系的更加深入的思考。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避趋之。”自先秦儒家提出重义的主张,进而在宋代新儒家处得到发展。其仍然过多的局限于行为规范方面。

  儒家重义思想在中国文化发展历程乃至当代中国人的思想都有很深远的影响。《三国志通俗演义》中描述的关羽的形象当是千百年中国人重“义”的象征。书中所言关羽读《春秋》而知其微言大义,身陷曹营一心归旧主,义释曹操于华容古道。甚至连关羽所骑之神马赤兔,在关羽败走麦城被杀后,恋主不食草料而死。关羽的身上寄托了太多普通百姓和历代文人对义士的渴望。关羽后来被神话,成为重义的代表。对于财富,中国人也有“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观念。直至现代,提出的诚信的社会价值判断标准中仍体现着重义的趋向。诚信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道德标准,是处理市场条件下义利关系的准则。是儒家重义思想在现世的发挥运用。儒家重义思想影响中国人很多日常行为,如朋友之间称兄道弟和拜把子都是在用一种家庭的观念来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而义恰恰是这种准家庭关系的规范,这样人与人之间多了义的道德要求,而淡化了各种强制性的契约的要求,更加有助于人群良好关系的形成。

  儒家重义轻利思想,源自中华文化重家族亲情的特色。从处理兄弟关系发展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其在中国文化中的植根颇深厚,对后世思想的发展也多有影响。(稿源:红网)(作者:刈草)(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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