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发出6000万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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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27 新晚报 |
本报讯 (解娟记者万佳)南岗区龙成信用合作社主任杨某在没有任何担保、抵押手续的条件下,向一运输公司发放贷款5990万元,并接受该公司经理赠送的2万元“旅游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5余万元。日前,市法院终审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1999年3月至1999年7月,南岗区龙成信用合作社主任杨某擅自决定超计划、超规模、超权限,在没有任何担保、抵押手续的前提下,向哈尔滨速达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大件公司)发放贷款5990万元。2000年6月6日,信用社与大件公司补签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由大庆典雅服务有限公司用其房产为大件公司做抵押。其后,大件公司又在该信用社累计贷款6240万元。2001年春节,杨某携父母、妻儿到海南三亚游玩,并接受了大件公司经理送给其的2万元现金。 由于大件公司经营不善,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2002年7月,省法院强制执行大件公司9辆轿车及房产等,但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5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