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法庭争夺宝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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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31 京华时报 |
作者: 邹桂来源: 借北京人身份证买车引发纠纷 本报讯(记者邹桂)一辆宝马车却出来两个车主。昨天,在大兴法院,潘经理和她以前供职的公司为这辆车争得不可开交。由于各自手上都只有部分原始证件,无法完全证实车的归属,宝马车主之争也因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女经理借身份证买车 在厦门拥有多家公司的潘女士称,2001年8月她来京创办北京大东广告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她准备买一辆宝马车。因当时外地人不能分期付款,她便借用单位梁某妻子的身份购买了一辆宝马车。但去年5月29日凌晨,潘女士发现宝马车被大东公司私自配钥匙后,将车偷偷开走。 对此,潘女士的律师当场出示了购车发票、车辆进口证明、付款的银行对账单和2把车钥匙等证据。“如果不是我们付的款,这些原件怎么会在我们手里?”律师质疑道。公司买车给女经理开 “整个事件我都参与了,车是公司出钱买的。”北京大东广告有限公司的职工梁某昨天也来到了法庭。据他回忆,当年买车时也是考虑公司不能办理分期付款,遂借用了他妻子身份证来买了这辆宝马车。之后,车一直由潘女士开着。 去年,公司股东会决定解聘潘女士。经公司多次催促,潘女士仍拒绝交还车辆,无奈之下,公司只好配把钥匙将车开走。 针对潘女士出示的部分原件,大东广告有限公司代理人称,2003年,公司正逢保险索赔事宜,就将部分原件交给了潘女士,其余部分仍留在公司。 随后大东广告有限公司也提交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和购销合同等原始证件来证明车是公司买的。 昨天,法官没有对此案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