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兆豪”竟是违建》追踪报道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支持政府拆除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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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4:5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蔡良焕)昨日,记者从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已于4月3日向“鑫兆豪”汽车交易市场的经营方,即土地承租方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发函,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出租3年做汽车展场 昨日,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两位主要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该公司与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书。合同书显示,香蜜湖度假村向嘉乐华公司出租的土地总面积为53268.5平方米,用作汽车展销市场,租用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从2004年4月1日起缴纳租金。合同约定,承租方承租范围内的所有规划及建筑设计(包括广告宣传牌),要先报香蜜湖度假村同意后再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将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图作为合同附件。未经香蜜湖度假村书面许可及完善法定报批手续,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场所搭建任何建筑物(包括临时建筑)及户外广告宣传牌。如有违反,香蜜湖度假村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拖延不拆除的,香蜜湖度假村有权拆除搭建场地范围内的物品和建筑物,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嘉乐华未办合法手续 两位负责人还出示了嘉乐华公司的补充《承诺书》。《承诺书》称,嘉乐华公司负责如实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合同”和“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切手续,如申报未获深圳市国土部门批准,香蜜湖度假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次,香蜜湖度假村在《关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函》中称,嘉乐华公司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既未按照合同书以及承诺书的内容,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报建等合法经营手续,又无故拖欠巨额租金,以及违约转租承包,故决定于4月3日起提前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收回土地,要求对方务必在4月18日前无条件归还承租的土地。 两位负责人称,香蜜湖度假村赞成政府拆除违法建筑,将全力配合市里的正确决定,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欢迎社会和媒体对香蜜湖度假村进行监督。 作者:记者蔡良焕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