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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力价格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据了解,这3个电价管理办法内容涉及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输配电价格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制定,为了对输配电价格进行有效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电监会制定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销售电价在竞价初期由政府管理;配电与售电分开后,将由市场竞争形成。销售电价分类将最终简化为农业电价、居民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三类,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调整居民电价前需依法召开听证会;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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