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南水北调工程开发性移民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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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记者赵永平报道: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5日宣布,南水北调工程将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置移民,不仅要让搬迁后移民的生活得到安置,而且更加注重安置以后能够发展生产,使移民安置与资源利用、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5日正式颁布施行。办法规范了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以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今天南水北调办与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江苏、山东等7省(市)签订了《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责任书》。这意味着东、中一期工程所涉及7省(市)100多个县的30万—40万移民有了制度保证。 目前,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即将实现全线开工;中线北京西四环暗涵工程将于今年汛前开工建设,今年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中线穿黄工程也将陆续开工,届时中线工程中工期长、投资大、技术复杂的大型节点工程将全部开工建设。至今年年底,南水北调开工项目的建设规模将占规划阶段东、中线一期工程总规模的48%。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