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推行个人廉政谈话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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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为加强廉政建设,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推出了个人廉政谈话制度。谈话采取逐人谈的形式,院长与班子其他成员逐人谈,纪检组、监察室与机关正式干警逐人谈。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采取便于沟通的形式,既谈廉政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又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谈话质量和效果。 (张江涛 任艳琳)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十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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