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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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遗产税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古罗马就有对遗产征税的记录。近代遗产税制始于16世纪末期的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也随后相继开征遗产税。迄今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它已成为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广泛征收的一个税种。 在我国,民国初年就开始研究遗产税问题。1940年,民国政府第一次开征遗产税,1946年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遗产税法。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曾于1950年在《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要开征遗产税,但由于条件所限一直未能开征。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再次把征收遗产税列入税制改革方案,并拟定了条例方案,但并未实施。1999年1月12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又一次把遗产税的开征提上案头。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