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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不能只述“功”(今观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王鸿任

  重述“功”,轻述“过”,是目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向人大作述职报告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所选举、任命人员的有效手段之一;述职报告,是被评议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介绍自己履职情况的重要形式。对于述职报告,客观、求实,坦诚、准确,将成绩讲到位,把问题说清楚,是基本要求。然而,一些述职者将成绩讲过了头,甚至将不是自己的成绩也“打包”放入自己名下。而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失误和过错乃至应追究的责任,却一带而过。

  于是有人说,一份份述职报告,俨然都是评优争先的申报材料。

  当然,干部队伍和干部履职状况的主流是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人无完人,孰能无过?述职不愿述“过”,反映了干部思想作风中存在的好大喜功、宽以待己,也反映了他们缺乏自我批评的勇气。这些不良风气之所以在较长的时间里没能根本扭转,除干部思想认识上的主观因素外,与监督乏力也有很大关系。

  对述职者存在的问题,一些评议小组实行“好人主义”,调研不求深,评议不较真,对其述职报告的不足之处听之任之。甚至评议小组在调研之后形成的调查报告,也只是与述职者述职报告大同小异的“翻版”,以致被评议人“走完评议全过程,未觉何处曾有‘关’。”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下气力改变的局面。

  在述职评议的准备阶段,要通过针对性较强的学习动员,真正使被评议人提高对述职的认识,正确对待自己履职的功过是非;在调查研究阶段,要广泛听取、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画像”、“写真”式的调查报告,尤其是不遮不掩地指出被评议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评议阶段,采取背靠背的评议、面对面的询问、无记名的测评等多种方式,力求公正,不让那些回避问题、想蒙混过关的人轻易过关;在整改总结阶段,要加强跟踪监督,以强化述职评议的实际效果。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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