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拍脑袋”决策(省部长谈依法行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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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关门”规划有教训 记者:我们看到,有些地方出现的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请问,您如何认识行政决策的重要性? 张中伟:决策是否正确,不光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还影响着一个地区的先进与落后,甚至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生死存亡。以前我们党曾经犯过的一些错误,如1958年“大跃进”、“反右扩大化”、“文革”等,都是决策失误造成的。 在四川,过去也有一些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如有的地方拍脑袋上项目、关起门来做规划,不征求专家意见;有的地方违法征地或者违规强制拆迁,不注意听取反对意见。某市建设的一个机场,由于当初缺乏科学的论证和效益分析,该机场2001年竣工通航当年就亏损3800多万元,并且还有1亿多元工程款没付清。据审计部门的调查,该机场目前未发挥或未完全发挥投资效益的资产高达2.2亿多元。 强化程序减少随意性 记者:您如何认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张中伟:科学决策,就是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和技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民主决策,就是在决策过程中能够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其他目标的重要保障。 记者:如何实现决策的正确? 张中伟: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科学民主决策的前提与基础。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既有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也有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通过对决策过程作出明确的要求,制定操作的程序,以减少随意性,避免流于形式。 所有立法草案上网征求意见 记者:在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四川省有哪些特点? 张中伟:四川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并逐渐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一是充分发挥科技顾问团的作用,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实行“开门立法”,实现民主决策。 省委、省政府于1983年9月决定建立省科技顾问团。20年来,省委、省政府充分发挥科技顾问团的参谋和顾问作用,积极采纳他们对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举一个比较能够说明问题的例子,上世纪80年代,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电力紧张,制约经济发展的状况,提出兴建二滩电站。决策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邀请科技顾问团的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现实性和对生态环境、交通航运的影响等进行了研究,为最终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建成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地方立法是地方决策的最高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立法特别是行政立法基本上是在内部完成,很少征求群众意见。法律法规也主要体现的是“公共利益至上”,很少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近年来,我们开始考虑怎样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立法,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2003年,在制定《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办法》时,就是“开门立法”,还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办法出台至今,全省没有因拆迁问题引发较大规模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实践证明,立法听证大大提高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同时也使立法听证成为地方重大决策的一种民主形式。 从2003年开始,我省凡是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以及省政府拟制定的规章,除依照程序征求管理人、管理相对人、管理相关人的意见外,均在因特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凡是重要的、事关国计民生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均要举行立法听证会。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6日 第十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