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教育全面向民资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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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6: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潍坊讯原公办学校改建成民办以后,所有教职工享受公办学校教师的一切待遇,工资仍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这是发生在潍坊市昌乐县的一件新鲜事。据悉,近年来,得益于开放灵活的民办教育政策,潍坊市每年吸引社会资金超过10亿元。 根据潍坊市教育发展规划,该市决定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向民办教育开放,市外资金和市内社会团体、企业、个体业户、有条件的家庭及教育内外的多种资金均可以投入教育。同时,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进入国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国办名优小学和初中可以依托民间资金举办高层次的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性质的小学和初中。为便于社会资金投入,潍坊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由政府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建设配套费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凡属市规定的一律予以免缴。允许民办学校选聘本辖区内的公办学校的教师任教,被聘公办学校教师档案仍由原公办学校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由原来公办学校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政府对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补助。将民办学校校长纳入全市校长职级制管理,由政府发给职级工资。 根据上述政策,昌乐县采用BOT投资方式,吸引投资1.2亿元,用昌乐二中的教育资源,将昌乐二中异地建成了一所高质量的民办学校。两年时间,该校已成为一所占地260亩,容纳90个教学班,在校生6000人的国家级示范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