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三个“杀手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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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25 大连日报 |
“一面是千万个小作坊分布在村村镇镇,一面是多头管理分散了监管力量;一面是层出不穷的新产品,一面是少得可怜的质量标准;一面是高科技的造假手段,一面是落后的检测设备。”河南省一位市工商局副局长这样描述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的监管手段。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检测设备,一直是政府对食品安全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但是,尚未完善的监管体系屡屡出现漏洞,有待提高的监管手段使违法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法律法规:无法覆盖食品产销全过程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来自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专家杨强指出,法律法规是国家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的基础和依据,稍有欠缺都会造成执法监督空隙,导致负面效应。然而,目前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还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 标准体系:数量只有国外1/8 最近,国内许多省份接连查出含有致癌色素“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令人震惊的是,早在1995年欧盟食品法就已经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但国内直到今天才意识到这一点。 目前,我国大约有食品卫生标准500项,这只是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食品卫生标准数量的1/8。我国对允许使用的136种农药制定了相应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和欧盟制定的相关标准分别为395、489和1176个。 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也很低,采用国际标准的还不到一半,而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的国际标准已达80%,日本更是超过90%。 检测设备:化验蔬菜农残需要半小时 “在集贸市场上,检测一例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通常需要半个小时。商贩等着卖菜,顾客等着买菜,都着急得很。像米粉这类速食品,也没法做到即时检验。” 据湖南省常德市“放心食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大忠反映,目前,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普遍比较落后,基层检测人员的数量不够,素质也有待提高,这已经成为当前制约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ā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