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换产品不能用代金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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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8: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4月5日讯(记者王娟实习生王颖通讯员范慧芳)近日,市民王女士在一家美容院调换产品时需另交10元钱,当她想使用代金券时,却被店家以不方便走账为由拒绝。最后经过消协的调解,店家收取了代金券。 据消协人员介绍,春节前,王女士在和平路上一家美容院购买化妆品时,店家赠给她一张面值60元的代金券,并说明可抵现金不找零。近日,王女士来到该店调换产品时,需要再交纳10元钱,她便想用代金券代替这10元钱使用,没想到服务人员却说使用代金券他们不方便走账,拒绝了她的要求。 王女士随后投诉到历下区消协。消协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称,按照店家的规定,代金券原本在顾客购买产品时才能使用,王女士只是调换产品,财务上不方便进行记录,所以不允许使用。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调换产品是在购买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购买的一种形式。最后经过协调,店家收取了代金券,退还给王女士1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