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再就业 工资低了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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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03 南方日报 |
有关调查显示,工伤职工经治疗半数以上可再就业 工伤后再就业 工资低了三成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实习生/秦丽萍通讯员/张达婵)在昨日召开的工伤康复国际研讨会上,据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对其治疗过的380例工伤职工的跟踪分析显示,53.02%经过治疗后成功再就业;而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工伤职工为338例,占总人数的88.95%,高居榜首。 机器伤和交通意外是工伤主因 据资料显示,造成工伤的首要原因是机器伤,其次是交通意外。根据工种分析,机器操作工和水电工是相对危险的工种,而交通意外的87例工伤职工中,属于驾驶员职业的只有30例,其余大部分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工伤后近六成职工工资下降 对已医疗终结的281例工伤职工的再就业情况的分析表明,病退92人,占32.74%;失业40人,占14.23%,重返原工作岗位及改变工种共149人,再就业率为53.02%(前者58人,占20.64%;后者91人,占32.38%),改变的工种主要集中在保安、仓管、传达、技术指导等工作上。另外,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也不同程度下降,380例工伤职工中,57.36%职工工资下降。工伤职工伤前平均工资为1580.78元,伤后平均工资为1099.42元,较工伤前降低了30.47%。 不在乎是否康复,在乎高补偿 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主任唐丹表示,由于工伤职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发生工伤后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追讨工伤补偿金。调查显示,在“康复后的低补偿”还是“不康复的高补偿的抉择”中,很多工伤职工选择了后者,有的甚至拒绝工伤康复治疗。 专家建议 先治疗后评残 对于目前在国内还属一个新概念的工伤康复工作,唐丹等呼吁要积极做一些探索。如:在制定相关的工伤医疗管理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时,坚持“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的原则,以保障工伤康复的早期介入;将工伤职工康复后的功能情况作为制定一次性待遇支付的重要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医学标准。 另外,要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伤康复待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