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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赚了6400元 无证,重罚52.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04 南方日报

  区情街事

  白云区

  本报讯 非法获利6400元,却被重罚52.8万元。白云区石井庆丰村的这家药店连喊冤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它是无证经营的。

  经药监部门调查,从去年7月22日至9月24日,该店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用于经营的药品,货值8万元,同时查获与经营药品相关的商品出库清单、收款卡等单据一批。单据证实,在该时间段内该店销售药品货值共9.6万元,盈利6400元。

  依据有关规定,最终该“药店”被取缔,并没收药品和非法所得6400元,处罚款52.8万元。

  詹雨鑫 胡琼之 陈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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