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遭勒索让下属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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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20 南方都市报 |
嫖娼遭勒索让下属埋单 原河源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前天在庭上承认全部指控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受贿160余万元一案前日在河源市中院开庭审理,卢建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根据广东省纪委去年10月查处卢建中公布的调查情况,卢建中在任职期间多次卖官敛财,被人称为“卖官书记”,还曾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而指使下属几位局长用53万元人民币“摆平”。 据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卢建中于1994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源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52.4万元、港币9万元、美元1000元。 据调查,2001年,卢建中在河源市连平县粤连大厦嫖娼后不久,遭到犯罪团伙敲诈,要求他将150万元汇到指定账户(事后证明,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是他的熟人周丰、周陈基,已被起诉)。为掩盖丑行,卢建中召集时任河源市交通局副局长的唐某、河源市公路局局长的谢某、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连平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马宏青(因作伪证被起诉)商量对策,卢要谢某支付3万元打发卖淫女离开河源,还要求唐某、谢某、马宏青帮其支付部分款项给勒索者,其中要求马宏青支付40万元,要求唐某支付5万元;要求谢某支付5万元。 庭审中,卢建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认为鉴于其在被省纪委审查期间,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又有积极退赃的表现,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卖官书记”卖官记 1992年,时任紫金县委常委的廖某找到河源市副市长卢建中,在卢的关照下,廖某调任河源市电力工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1996年,卢又推荐廖某到河源市经委工作。1994年至1996年间,廖为感谢关照,分6次送给卢建中18万元。 1992年,在河源市经委工作的周某找到副市长卢建中,在卢的支持下周某顺利被任命为河源市经委副处级工程师。卢收了6万元。 1995年,河源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钟某在卢建中的帮助下调任大顶铁矿矿长。1999年,在卢的支持下,钟某被选为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卢建中两次共收了12.6万元。 1999年,河源市卫生局副局长何某在卢建中的支持下被任命为河源市爱卫办主任,何某为此付出10万元。 2001年,河源市侨务办主任邓某通过卢的“帮忙”被任命为河源市外事侨务局局长,邓送给卢4.3万元。 2002年至2003年,紫金县副县长谢某为升官3次找到卢建中,在华信酒店送给卢4万元。在市委研究谢某的任命时卢投了赞成票。 2003年3月,连平县油溪镇党委书记廖某为升迁通过余某将10万元送到卢建中家门口。后来因廖未获提拔,卢让妻子颜某将10万元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