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告列车消费不开发票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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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26 新华网 |
昨天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状告北京铁路局索要100元发票的诉讼请求。 郝劲松出示了三张加盖铁路公章的购物白条要求开发票。北京铁路局代理人指出,北京铁路局下属所有列车都有发票,诉讼之所以发生是由于郝劲松没有用收据去换发票。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餐车收款后先开收据再换发票的惯例符合大众消费习惯,也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不违法。法院因此驳回郝劲松索要100元发票的诉求。虽然法院驳回了郝劲松请求,不过,在他起诉火车购物无发票后,铁道部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通知》,要求必须给车上用餐和购物的消费者开具发票,欢迎乘客索要和监督。(记者颜斐) 旅客到火车站购物或在列车上用餐,现在都可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了。记者昨天从铁道部了解到,铁道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铁路车站和旅客列车开展餐饮或出售商品等经营活动时必须为旅客提供发票。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站段给车站和列车的餐饮及售货人员配备足量发票以供使用。旅客消费后需要发票时,餐饮和售货人员必须及时提供,不得推诿拒绝。据悉,北京铁路局所辖各次列车已按通知要求,在所有的列车上都配备了发票。(记者李剑英)(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