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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激信访将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3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上午,本市区县部委办局分管信访工作的60余位党政领导在市委党校开始了为期两天的《信访条例》专题学习和研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等出席了开班式,并作了动员讲话。刘云耕指出,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信访渠道、程序和信访工作,依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工作的水平。

  市信访办主任杨全心对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书面答复”有法律地位

  “过去信访意见不少都是口头答复,随意性比较大。”杨全心举例,李先生5年前信访获得的答复可能会因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调换,而在5年后改变。此次,《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这就充分肯定了书面答复的法律地位。”

  过激信访将追究责任

  《信访条例》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种信访拒绝受理

  “如果区县信访办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向市信访办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市信访办不予受理。”杨全心介绍,新条例首次对信访受理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明确了三种情况不予受理。其中还包括,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等。

  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也将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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