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杀 学校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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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1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黔西南州民办盘江中学高一学生杨某某于2004年11月26日凌晨2时在家中服毒自杀身亡(本报曾作详细报道)。4月5日,记者从黔西南州教育局获悉,盘江中学已和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学校除负责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共计34224.18元外,另外支付了死者家属5775.82元。 据介绍,盘江中学是经黔西南州教育局审批成立的一所私立高中。杨某某留下遗书服毒自尽后,立即引起了黔西南州政府班程农州长的高度重视,黔西南州教育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通过走访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杨某某亲属,查阅杨某某的遗书,调查组认为:导致杨某某同学自杀死亡的原因主要是生活压力和学习压力过重。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盘江中学责成有关教师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的现象再度发生。同时对高一(1)班刘××老师作出了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作者: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