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消费警示警惕虚假“抗癌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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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1:13 燕赵晚报 |
本报讯(记者范玉蕾)4月1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1号广告消费警示,要求人们警惕抗癌药品广告中的虚假成分。“警示”指出,“富硒灵芝宝”、“基英肽”两种产品因近期频繁发布虚假广告,已被移交工商机关依法查处。 在广告宣传中,“富硒灵芝宝”自称是“抗癌特效药”,对各种癌细胞具有“靶向”杀灭功能,能捕捉游走在血液、淋巴中的癌细胞,使晚期癌症病人“起死回生”。药监部门调查发现,事实上“富硒灵芝宝”是一种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根据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其“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基英肽”甘露聚糖肽口服液的广告则声称,该药是“治疗胃癌、肺癌、食道癌”等17种癌症的抗癌特效药,对“胃癌、肺癌细胞株抑制率为100%……”实际上,“基英肽”只是一种用于免疫力低下导致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处方药,上述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据悉,目前,上述两起药品广告已被依法移交工商部门严肃处理。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 包装:保健食品包装上标识为(国食健字);而药品在包装上则为(国药准字)。 生产及配方:药品的生产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及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食品勿需医院临床实验便可投入市场。 生产过程: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国食字号),其生产标准比药品生产标准低。 说明书:药品使用的说明书极为详细,如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十分严谨;而保健食品说明书不会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