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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控制投资和房价不应是房地产调控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1: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6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牛凤瑞在《2005年房地产蓝皮书》出版暨房地产市场研讨会上表示:控制房地产业的投资和控制房价,不应该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调控方向。

  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总投资达到1.3万亿,同比增长28%,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8.7%;前者为98年的第二高,后者为最高。全国商品房价格上涨9.7%,比上年增幅上升4.9个百分点,牛凤瑞认为,控制房地产投资和控制房价既不是调整的方向,也难以达到平衡房地产供求的目的。

  理由有三:第一,控制投资和房价与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规律相背。平衡市场供求的基本途径有两个,一是减少需求和增加供给,控制房地产只能增加房地产供给,不能减少需求,控制房价只能扭曲房地产市场真实的市场关系,不可能达到减少需求、平衡市场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控制某种竞争性的商品价格,达到平衡的目的,除了在非常时期,作为应急性的措施具有必要性以外,从长期来看,还没有成功的先例。持续控制价格对于平衡市场的关系是无效的。某种商品没有相应的回报就没有相应的供给,没有较高的投入回报就不会有供给的较大增长,当然也不可能有市场的供求平衡。至于由于房地产业不是完全竞争性的产业,而引发了市场的问题,应该通过反垄断立法和强化行业管理。

  其二,控制房地产投资与中国房地产基本走势相反。中国处在加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正处在建设时期,解决温饱之后,全面建设小康阶段,人们需要住房已经成为最基本的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主流之识。商品住房的增量需求和改善需求双旺盛,是中国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住房的不可替代性,住房需求的刚性,土地资金稀缺等约束,决定了供不应求是未来几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走势。控制投资,不仅对房地产无益,而且还会危害社会协调发展。低收入阶层的保障,仍然是国家保障的目标。

  其三,控制房价不能平衡住房市场供求。虽然没有一个城市政府不承认房地产有泡沫,但房地产的泡沫仍然议论很强烈。中国的房价时高时低,不同利益关系,价值取向和知识结构,当然会有不同的判断。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住房既是必需品,又是耐用品,当年实际发生的购房行为是以往多年的积累,或者对于未来长期收入预期为前提的,当年房地产的供求关系也是以往多年积累的结果。1998年-2004年,我国商品房的价格年增长率为3.94%,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是10.06%,GDP年增长8.73%,三者之间的比是1:1.5:1.25,由于房地产业作为下游产业等原因,年度房价具有许多不可比性。比如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也有人认为是房地产业拉动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房屋的设计、规划、建筑品质的提高与区域和外部环境的改善等等都可能导致房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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