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扣费时间提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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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扣费时间为6月10日—20日,参保个人请注意提前存足应缴款项本报讯 (记者 林润 通讯员苏桢)今天起,2005年度的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社保申报正式开始。市地税局提醒说,为配合劳动社保部门医保账户的划拨,今年7月医保账户的扣费时间较去年提前1个月,为2005年6月10—20日。参保个人应注意提前存足应缴款项。另外,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社保年度申报今天开始,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对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不改变缴费档次的可不需进行年度申报,地税部门将套用该个人2004年度的缴费档次计算收取2005年度应缴社保费。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申报: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个别人缴费档次与目前设置的7个档次都不符的,这类人员必须申报,否则下一年度将由电脑自动套上最接近的档次;二是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同档次的独立个人,必须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确认为同一档次。要办理年度申报的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含40、50补贴对象)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可以就近选择地税办税服务中心进行年度申报。 链接 缴费标准 根据市政府有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2005缴费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社会保险费计算依据:1、2004年度厦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12元。其60%为1027元,300%为5136元。2、2005年7月起厦门市岛内最低工资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按上述标准计算,按60%档次缴费的独立个人,养老保险按月缴为185元,医疗保险费全年一次性缴为1233元。按300%档次缴费的独立个人,养老保险按月缴为925元,医疗保险费全年一次性缴为6163元。其他各档次以此类推。(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