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林漫笔:“谢绝自带酒水”该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03 兰州晨报

  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行规”,不知道存在多少年了。但是,最近一两年时间似乎一下子成了过街老鼠。先是各地消协统一口径,一律认定为“霸王条款”;后是各地执法部门纷纷宣布“谢绝自带酒水”属违法行为。

  但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较量仍在进行中。

  4月4日,《中国青年报》的同一个版面上,就有两条消息在“较劲”。一条消息来自银川:从4月1日起,如果银川市有酒店、餐厅贴出“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这种行为被视为违法,除没收违法所得外,最高将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或停业整顿,暂扣营业执照。

  另一条消息来自乌鲁木齐:日前,乌鲁木齐15家星级酒店联名向市政府提交报告,质疑“谢绝自带酒水属违法行为”的规定,公开反击工商局此前出台的涉及“自带酒水”的条款。

  有些人一直认为,都市场经济了,只要卖者愿卖,买者愿买,谁管得了价高价低。如果挪用到酒店的“酒水”上,意思就是,如果嫌酒店的酒水价格高,你可以不喝,也可以不来。这种理论的潜台词实际上是:进了酒店的门,就得喝酒店的酒,不论价高价低。

  如果说“卖者愿卖,买者愿买”是价格形成的基础,那么就必须有一个前提,这个市场必须是完全竞争市场。显然,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实际上是制造了一个“小垄断”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谈论“市场价格”也就显得有些奢侈。

  我也听过酒店方面的态度:如果可以提着酒来喝,那么也可以提着菜来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酒店靠什么挣钱?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会。对于酒店来说,酒水与菜肴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在酒店,酒水不需再加工,只是走一个从批发到零售的过程;但菜肴是酒店的产品,可以有自己的品牌,甚至可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所以,同样一种菜,各个酒店也可以有很悬殊的价格。

  其实,“谢绝自带酒水”的背后还有一个圈套,那就是“最低消费”———如果你嫌酒水贵,那么你可以不喝;如果你不喝,那么你就很难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我见过也领略过这种“行规”对客人的为难:比如埋单的时候,就不得不“点”几盒高价烟“打包”。从这一点看来,将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或可以自带酒水但必须收取“开瓶费”)定性为违法,不但是对暴利行为的追究,也是对强制消费的抵抗。

  乌鲁木齐15家星级酒店向政府提交报告说,自2月以来,几乎所有酒店都因此产生了大量纠纷,甚至发生打斗事件,酒店酒水收入下降40%。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

  据酒店行业人士介绍,酒水利润占到了酒店利润的1/4到1/2,一些酒店的酒水利润几乎达到了300%。

  (4月4日《中国青年报》)医院“以药养医”造成了药价虚高,同样,酒店“以酒养菜”也必然造成酒价虚高。跟有些药品进医院需要“打点”一样,有些酒水要进酒店,同样需要交一定的“进场费”。如果这一点能够理解的话,那么,在酒店与执法部门就“自带酒水”问题的较量中,消费者永远希望后者是胜利者。(来源:兰州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