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无锡两嫖客实施抢劫杀人 手段残忍近日终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42 东方网

  东方网4月6日消息:发生在无锡市扬名镇金星村陆巷“芳芳”发廊,杀死一店主一帮工,重伤一卖淫女,震惊锡城的“7·23”血案的两“嫖客”杨汉大和杨长新,前日下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从而结束了他们罪恶的生命。

  被告人杨汉大、杨长新因经济拮据预谋抢劫。去年7月23日凌晨1时许,杨汉大、杨长新事先购买了两把尖刀,并经过踩点、分工后,分别携带尖刀至中桥扬名镇“芳芳”理发店,杨汉大按事先实施抢劫的分工提出嫖娼,女店主李某即让帮工雷某与杨汉大进入里间卧室进行卖淫嫖娼,杨汉大在嫖娼时,趁雷某不备,持尖刀对其胸、肩部位猛捅两刀后,又将闻声而至的李某连捅数刀。此时,杨长新按事先分工在发廊外间实施抢劫,其不顾刚第一天上班的女帮工钟某的连连哀求,举起尖刀对钟某的胸部猛捅。由于三名被害人的挣扎呼救,两罪犯慌忙择路逃窜,店主李某及帮工钟某死亡,卖淫女雷某重伤。

  无锡中院一审认为,杨汉大、杨长新抢劫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杨汉大、杨长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汉大、杨长新及其辩护人以“归案后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的理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上诉人归案后虽认罪态度较好,但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原审法院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选稿:彭蠡作者:江南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