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光在市司法局调研时提出 搞好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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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6:0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辉报道:昨天下午,市领导黄志光、苏耀光带领市政法、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市司法局调研。市长黄志光要求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思维,积极搞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全市公证部门共办结公证2.83万件,全市律师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04家,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4373宗,其中经济案件诉讼代理涉及财产标的13.7亿元,为企业索回赔欠款3.67亿元。 在听取全市司法行政和市劳教所有关工作汇报后,黄志光指出,司法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用科学发展观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做到三个“围绕”,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班子、队伍、司法基础设施三个“建设”,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工作,形成学法、普法氛围,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构建法制社会。 随后,黄志光一行还前往市劳教所考察,并就市劳教所旧院区改造及新院区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