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百吨粮 被判十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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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8:5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江西进贤县原粮食局职工万书平,利用任军粮供应站副站长的便利倒卖粮食,骗取粮管所稻谷10万余公斤,非法牟利21万余元。日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诈骗罪判处万书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万书平原任江西进贤县粮食局下属的军粮供应站副站长。1995年12月,万与外单位人员陈某至进贤县钟陵粮管所,以县军粮供应站的名义与钟陵粮管所签订协议,约定粮管所委托军粮供应站销售稻谷10万余公斤,价值19万余元。万以军粮供应站负责人的名义在协议上签名(未加盖公章)。次年3月25日,万到钟陵粮管所提货后,将上述稻谷转售给广东省高要市白土粮管所,获货款21万余元,并全部占为己有。 (王俊华 胡锦武) 《华东新闻》 (2005年04月0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