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致人死亡案调解成功:超市赔偿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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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21:45 红网 |
红网长沙4月6日讯(记者欣悦)今天上午,消费者秦先生与新一佳的代表在长沙市工商局消费案件行政调解书上分别签了字,至此,轰动一时的热水器致人死亡案有了最后的结果:超市方向消费者一次性赔偿313,333元。 去年11月19日,秦先生之妻李某在某超市侯家塘店购买了深圳市大森鼎成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森”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1台,因超市安装人员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致使11月26日晚,秦先生之妻李某和其女儿在洗澡时双双煤气中毒倒在地上,由于中毒过深,其年仅7岁的女儿窒息身亡,其妻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严重的后遗症,需去医院进行高氧治疗。 秦先生与超市之间发生了较大争议,双方都提请长沙市工商局进行行政调解。在工商部门的调查下,双方达成协议: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医疗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伙食住宿补助、营养费、精神赔偿费等费用总计313,333元。消费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索超市及其商品供货商责任和任何赔偿。 据了解,超市方表示,赔偿金将在一周内到位。而且,他们下一步将追索生产商的责任。该事件是长沙市首起行政调解成功的热水器致人死亡消费案件,获赔金额之高也是历年之最。(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