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发票砸店姑嫂二人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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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0:33 新晚报 |
日前,以“寻衅滋事罪”被哈市道里区检察院批捕的张某、刘某,面对记者的采访,流露出尴尬的悔意。这一姑一嫂,只因向饭店索要发票未果,便将饭店近两万元物品砸毁,她们即将面临法庭受审的窘境。 3月21日,张某七旬的母亲过生日,一家十来口人来到哈市某酒店用餐。酒足饭饱后,张某准备埋单,可这时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张某要求饭店给予打折,遭到对方拒绝后,于是向其索要发票,可酒店又以各种托词说没有发票。在酒精的作用下,火冒三丈的张家人便开始在酒店里砸起东西。当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时,酒店已经一片狼藉。酒店被损物品价值近两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带头滋事的张某和刘某将受到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 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酒店消费时必须索要发票,这不仅给国家减小损失,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就餐后酒店不开发票的情况时,消费者应冷静处理,可直接拨打地税部门的举报电话84882110。或要求饭店出具消费凭证,注明消费金额,盖上酒店的戳,然后拿着它到所辖地区税务局举报。滕旋实习生孙艳本报记者董琳 --稿件来自《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