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是舍友我能撤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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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28 现代快报 |
800元血汗钱被偷,报案后发现是同室的小姐妹所为,为了给小姐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失主想撤案。不过,律师认为不可以。求助:小偷归还现金我想撤案 4月4日,一名女青年焦急地走进了白鹭洲派出所报案,说她的钱被偷了。该女青年姓杨,是江苏沭阳人,目前在江宁某针织有限公司打工。她告诉民警,当天早晨,她发现银行卡不见了,里面的800元钱也被人提走了。向银行方面核实,她得知钱是3月19日从某银行夫子庙分行提走的。 4月5日早晨,杨某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抽屉被人打开了,里面还放着整整齐齐的800元钱。为此,杨某犹豫了,她特意打电话向记者求助,说不想追究小偷责任了,能否撤案? 杨某说,她与另外8个小姐妹共住一个宿舍,偷她银行卡的肯定是其中的一个,而且她也有了确切的怀疑对象。但是,看在小姐妹知错就改的份上,她真的不想将事情扩大,希望给小姐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她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涉嫌包庇触犯法律。律师:盗窃嫌疑人应受治安处罚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钱锦斌律师进行了咨询。钱律师告诉记者,盗窃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警方一旦立案是不可以撤案的。杨某的小姐妹的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扰乱了治安秩序,已经涉嫌盗窃,所以报案之后,追究嫌疑人的责任与否已经不取决于杨某个人了,她也无权撤案。 钱律师还介绍说,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600元,盗窃杨某财物的小姐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派出所应该按照治安管理条例,根据案情酌情给予盗窃嫌疑人以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治安处罚。钱锦斌律师建议嫌疑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争取从轻处罚。快报记者钟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