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摔折腰获赔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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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28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马乐乐)在医院踩上米汤滑倒骨折,秦女士为此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白下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秦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2000余元。 2003年12月,镇江人秦女士的孩子住进江苏省中医院接受治疗。去年1月16日下午5时许,该医院的工作人员推着餐车给病人送晚饭,正向主治医生了解孩子病情的秦女士突然想起自己的饭菜在微波炉里忘了拿出来,便匆忙地向微波炉房跑去。谁料,餐车旁的地上刚刚被病人洒了一些米汤,清洁工还没有完全把它们清理干净,秦女士当场滑倒在地造成椎体骨折。 秦女士在另一家医院检查鉴定为腰部十级伤残,遂找到省中医院要求赔偿。医院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双方相持不下闹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女士由于当时跑得比较急促,未注意到清洁工在清理米汤,并且因为穿着泡沫底鞋自身有疏忽,遂认定中医院应当负80%的责任,赔偿秦女士共计12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