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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电价近期不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05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万哲)昨天,国家发改委出台《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针对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电力价格管理办法,记者采访了沈阳市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经理。据他介绍,大约在6月份左右,沈阳的销售电价类别将随着新办法出台减少到三个类别,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在近期不会有太大波动。

  销售电价的类别将减为三类

  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电力价格管理办法对销售电价的类别有新规定,沈阳市也会逐步变化。目前沈阳市的销售电价分为五大类,其中照明用电分生活照明用电和非生活照明用电;工业用电分大工业用电和普通工业用电;除了这两大类用电外还有商业用电、农业生活用电和趸售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电力价格管理办法,沈阳市的销售电价也将依据国家政策改变为三类销售电价,即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农业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不过这种变化不会马上执行,大约在6月份左右才会有所行动。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近期不变

  到昨天下午为止,沈阳市电力公司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售电价格变动的指示。据李经理介绍,现阶段,辽宁省内的13家供电公司都在按国家当前规定的电力销售价格售电,与以往售电价格没有任何区别,新的电力价格管理办法的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

  那么,新办法中规定的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变化会不会波及到居民生活用电?对此李经理说,无论是竞价上网供电还是输配电价有变化,对居民生活用电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现在沈阳市的居民生活用电量仅占城市总体用电量的14%到15%之间,而工商业用电量则超过了城市总体用电量的70%,由于居民生活用电所占比重不大,加上政府在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上还会有宏观调控,所以广大市民不必担心,一段时间内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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