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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添加剂要凭证 我市为好“色”食品上“紧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05 水母网

  水母网4月7日讯

  据烟台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科王主任介绍,我市由省卫生厅发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共有15家,食用色素两家,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加工企业却很多。王主任说,食品添加剂是化学制剂,正确使用可以改进产品的色香味等。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只可以在规定的范围、规定的产品中使用。使用时也有严格的规定,比如什么样的食品允许添、添多少,都必须遵照规定。但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许多商贩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过多过滥,存在超范围或超量使用的问题,有的甚至将化工用品用在食品生产中。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修建新指出,除超范围或超量使用添加剂外,还存在着违规使用工业用亚硝酸盐等非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另外,有的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却不明示,这同样是不允许的。

  去年以来,我市提高卫生许可准入门槛,全面实行QS标准,已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在未来的二至三年内,我市将把28大类555种食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这些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制造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才有资格从事食品生产。

  苏丹红事件发生后,我市对相关企业和市场进行了检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吊白块等违禁物品生产食品,查处一批违规企业和产品。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掌握好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三证,即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拨打市质监局12365(天天值班)电话举报,24小时开通,最高奖金20万元,奖励举报有功者。(通讯员陈福忠张晓鹰记者吴英华)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生活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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