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座以上缺陷车也将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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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1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据新华社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6日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 主管部门将就M2/M3类汽车行业的整体状况进行调查,对M1类汽车与M2/M3类汽车召回的异同点进行比较,进一步完善召回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对M2/M3类汽车实施召回管理的准备工作。 据了解,自2004年3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到2005年3月,已先后有15家中外汽车厂商对16种车型实施了主动召回,共涉及车辆31.8万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