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作文该不该撤奖?(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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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正方 资格应该取消 模仿作文获奖资格应该取消。因为竞赛举办者事先已“约法三章”,此举本身也是以实际行动落实“诚信作文”这一比赛原则的最好证明。再者,倘若以孩子“自我举报”的行为已经表明他的诚信为由,而高抬贵手保留其获奖资格的话,那么,这就无异于是对不规范行为的支持与纵容,或者说是人为地践踏竞赛规则。更严重的是,还会将更多同学引入误区。 安徽东至县 江启胜 违背竞赛初衷 举行作文竞赛的初衷是检验参赛者的语文综合知识、培养参赛者创新能力、提供新的范例的手段,任何故意模仿都是与活动宗旨相违背的,且不取消其获奖资格,则构成侵权。该同学勇敢坦承“模仿”的行为只是承认他的诚实,这与提供自己独立的参赛作品的要求是两种行为,并不能作为对抗取消这篇模仿作文获奖资格的理由。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镇 乔传标 不能将错就错 对该学生“自我举报”的诚实举动应当给予表扬,但对其违反作文比赛规则的错误行为必须予以纠正,让其承担应负的责任,取消他的获奖资格;二者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因为其事后坦白的“诚信”而破坏既定的比赛规则。倘若不撤奖,无疑就是将错就错、一错再错,是对违规行为的姑息和纵容,取消获奖资格才是有错必究、弥补错误的务实之举,是恪守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比赛规则的精神的体现。 福建漳州芗城区 宋鹏飞 诚信重于奖项 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诚信远比得奖更重要。既然知道这是一篇模仿作文,就应该撤消这个一等奖的评选资格。如果仍然得奖,这对于其他参赛同学也是不公平的。这位同学虽然失去了一次得奖的机会,但他的收获绝不是零。他收获的是诚信,他问心无愧。 安徽霍邱县龙潭镇 沈立全 反方 应予宽容相待 该生的“自我举报”行为,就是诚信表现,为了在社会上和同学们中弘扬诚信行为,对其应该给以奖励。就这次作文竞赛而言,也可能还有“刻意模仿”者获奖,但没有第二个“自我举报”者。况且,一般来说,中小学生在写作文起步时,难免有有意或无意的模仿行为,这并不奇怪,需要慢慢从模仿中走向成熟。至于是否“刻意模仿”,难以划出明显的界限,因此,应予宽容相待。 江西鹰潭市 李庚道 模仿也是艺术 模仿是创造和创新的基础,不乏创造和创新的因子,理当被允许。且不说中学生处在模仿作文的阶段,就是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也不乏从世界文学中借鉴和模仿艺术手法的佳作。可见,真的模仿不仅对于中学生是必要的,就是对成人来说也是无可厚非的。 模仿也是一门艺术。模仿作文并不是全盘照抄,而是在原作的基础上加工、深化,含有自己的风格特色,模仿得好的作文,取原作之精华,去其糟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广东韶关市 张西云 模仿不算抄袭 套用别人的文章结构不能说是抄袭,综观我们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有不少都有很重的套用痕迹,很多名人也喜欢用改词的方法套用古人的诗句,只要套用得好,大家还是会认同的。这位同学用了绝大部分自己的文字完成了作品,可以看出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为了鼓励他以后能写出更好的作品,在对其进行适当教育的基础上,应当保留他的获奖资格。 江西全南县 蓝天 应该先罚后奖 取消获奖资格体现了公平。但孩子主动承认错误,也是一种诚信的表现,应该给予褒扬,我认为,可以另外设一个“诚信奖”,一罚一奖,都是抱着对孩子负责任的态度,这样,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能鼓励广大青少年勇于承担责任、树立诚信意识,这较之单纯的取消或保留资格,更具现实意义。 山东冠县 郭洪恩 《华东新闻》 (2005年04月0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