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工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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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2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我们必须创造一种温馨的气氛,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吸引他们回来。”因为招工不易,今年春节期间不少企业老板开始用“红包”、“联欢晚会”和“电话拜年”,甚至亲自到员工家拜年等方式来留住员工。去年以来,珠三角地区从政府到企业,都以实际行动感动和吸引着外来工。 “六不准”解冻 “六不准”规定的出台源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民工潮”。1995年底,广东出台“六不准”规定,要求各地在节后一个月内必须做到:一、用工单位一律不准新招收外省民工;二、返乡探亲的民工不准携带新民工就业;三、职介机构不准介绍外省民工就业;四、不准举办劳务或人才交流集市;五、外省驻粤劳务机构不准向本地组织劳务输出;六、任何组织、个人和新闻单位一律不准张贴、刊登和发布招聘外省劳动力的广告或信息。确因生产需要新招外来劳动力,要经劳动部门批准。 今年春节前,广东省宣布,春节期间1个月内不招外来工的规定取消,在珠三角实施了多年的“六不准”规定今后也将逐渐取消。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从2004年12月1日起,广东省开始实行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将原来本应由企业另外支付的职工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684元/月;二类547元/月;三类494元/月;四类446元/月;五类410元/月;六类377元/月;七类352元/月。据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平均增长8.61%。 四成企业拟提高工资 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以来广东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全面上涨3.5%。统计显示有近四成的企业表示会考虑在今年给员工增加工资。 (永煊) 《华南新闻》 (2005年04月0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