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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考办负责人解读《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需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邱妙芳)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仍然分四批进行,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无正当理由,高等学校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昨天,根据日前下发的《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市招考办负责人对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规定进行了详细诠释。

  录取分数及标准的确定

  根据普通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今年高考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合成的总分(标准分),划定普通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另外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四科的总分及考生的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的资格分,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的资格分。

  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后,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学科要求和生源情况,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标准。

  700分以上优先投档

  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高考成绩700分为录取时优先投档线。

  普通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体育、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

  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首先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院校志愿(含第一志愿后续所有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然后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以及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为:总分60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总分600分以下的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投档。

  为保证录取场正常的工作秩序,省招考办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在当批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录取。

  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电话及相关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

  退档须注明理由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高等学校确有正当理由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必须在上报招生计划的同时报省招生办,由省招生办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否则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高等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等学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校负责,特别是对考生提出的质疑,高校必须作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的考生,高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严禁“点招”和乱收费

  已被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区)级招生办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并在各高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交给各有关高等学校。县(区)级招生办必须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的建档费。

  在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一旦发现,将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作者:记者邱妙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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