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布热门高校专业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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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邱妙芳)我省今年高考录取工作将积极主动实施“阳光工程”,强化监督机制。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将按规定公布录取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考生退档原因等。省招办还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的考生向高等学校提出复议。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对待省招生办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等学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高等学校必须进行解释和妥善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高等学校应认真接待处理。 另外,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招委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除按政策规定照顾外,本科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省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 作者:记者邱妙芳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