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绝不能徒有虚名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新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推动成都地区法院系统的法制民主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改革意义”。昨日,针对成都地区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带来的系列变化,成都中院院长曲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产生新老方式迥然不同 记者:现在与往昔的人民陪审员在产生方式上有什么不同? 曲颖:产生方式迥然不同。过去的人民陪审员只是散见于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对于如何选拔陪审员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由法院直接任命,做法简单而不尽统一,随意性相对较强。现今陪审员严格按公告、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基层法院初审、中院复审、公示及区、市、县人大任命的程序实施。 作用可以否决法官判案 记者:现在与过去的人民陪审员在作用上有何差异? 曲颖:过去的人民陪审员因缺乏必要的正规而系统化的职能培训,而且人数也相对较少,力量较为薄弱,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很难起到有效的“陪审”作用。 现在选拔人民陪审员,严格做到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来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样就使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价值标准融入到了司法审判活动中,保证了审判权全面、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愿。现在,审判时一般是两个陪审员和一个法官,合议中举手表决时两个人民陪审如果认为法官判案不对,可以行使否决权。 职责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 记者:要当好一个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应处理好哪些关系? 曲颖:当好人民陪审员还应注重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二是要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作为陪审员,要努力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三是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 角色绝对不能徒有虚名 记者:您期望这些人民陪审员在成都法院系统今后的审判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曲颖:作为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努力成为审判的行家。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当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毫无懈怠,履职到位,不能徒有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