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优先录用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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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实习生龙兴春) 今年,成都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招骋、招生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 条例提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鼓励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凡是年满14周岁、身心健康、具有相应技能、自愿从事志愿服务者可以申请注册成为志愿者,但未满18周岁的志愿者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当的志愿者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在招聘、招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