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订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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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55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4月6日讯(通讯员 谭蓉记者张茧)记者获悉,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和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要互相协调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争4月上旬落实助学贷款协议签订与发放。 通知要求,在校学生已签订协议的,要尽快将贷款发放到学生手中,没签订协议的,尤其是专科学校和高职院校,校方要主动与银行联系,协商好银校合作协议的条款,确保在2005年4月上旬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并及时发放贷款。通过招投标,我省确定由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为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各高校要根据要求,与经办银行进行全面合作。过去高校与银行的相关往来业务不在经办银行的,要按照文件要求逐步调整到经办银行。 另外,省教育厅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还要求,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设置独立的学生资助办公室,并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