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探访-学生淡然结婚放行 学校即将修订学生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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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58 水母网 |
水母网4月7日讯 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对烟台大学生和高校有哪些影响?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驻烟部分高校有关人员。 新《学生守则》即将修订 鲁东大学学生处姜茂徐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规定》突出育人为本、管教并重的原则,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管理学生的内容和范围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依法调整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姜茂徐说,以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每个学校都制定了自己的《学生守则》。他认为,新《规定》对于考试作弊,特别是利用通讯设施作弊行为的处分,以及开除学籍的处分更加明确,但对于留校察看、记过等处罚规定却不明确。他表示,下一步该校会严格执行上级的新《规定》,同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研究修订新的《学生守则》,将在9月1日,新学年开始前,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处分学生更规范 关于在校生结婚问题,姜茂徐认为,新《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他认为,从教育者的角度来说,应该承认学生在法定年龄后有结婚生子的权利,但这与提倡大学生在校结婚有区别。学校是学习的场所,学校不可能为结婚的在读大学生提供场所,也不具备为他们提供这样条件的能力。而且,许多在校大学生对此反应都很平淡,认为无论从个人前途和经济能力考虑,在校学生都不具备结婚成家的条件,他们也不会选择在校期间结婚生子。 对于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一条,姜茂徐认为,处分违纪学生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以往该校也有严格的规定,一般在处分前由分管领导与学生谈话,在学生认识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后才会执行。现在新《规定》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规则。应该说更完备、更规范了,有助于减少学生起诉学校的案件。 烟台大学学工部团委书记何世新表示,现在有关文件还未正式下来,不便表态,但她同时表示,该校会遵照教育部有关精神执行。 (本报记者 吴英华)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生活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