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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索要发票天经地义 拒开发票可以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58 水母网

  水母网4月7日讯 消费者购物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天经地义,但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这种权利却常被商家侵害。昨天,记者随机选中一些顾客,暗访他们消费后索要发票的经历,结果令人吃惊。

  上午9点10分,在厚安小区某社区商店,一名高中生花3元钱买了一支圆珠笔,向收钱的店主索要发票时,店主生气地问:“3块钱也要发票,你没问题吧?”半个小时后,记者来到华茂小区一家饭店,跟随一名就餐准备结帐的顾客,他索要发票时,得到的答复是:“发票用完了,回头再过来拿。”在新中国附近一酒店,一顾客消费上千元,收银员问顾客:“你要发票报销吗?”知道不报销后,收银员给顾客开了3张5块钱的发票,让顾客有多次中奖机会,饭店则逃避交税。在华茂小区一音像店,一名工作人员竟对顾客说:“开发票的人出去吃饭了,没法开。”

  市地税局答复说,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商家必须当场出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遇到商家拒绝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王晓采韵)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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