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首例刑释人员获税务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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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41 南方日报 |
刑释人员投书媒体感谢税官 云浮首例刑释人员获税务优惠 本报讯(记者/谭仕龙通讯员/曾锦新)近日,云浮市新兴县一刑释人员李某投书当地媒体,感谢新兴地税工作人员在他开办企业过程中帮他落实税务优惠政策,这是云浮市首例刑释人员办理免税过程中得到友善服务的个案。云浮市地税系统通过开展“和谐云浮地税大家庭”活动,转变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认可赞赏。 李某是一名河南籍的刑释人员,现在新兴县开办一家档口。2004年2月,他看到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对刑释、解教人员免交三年税的消息后,到新兴县地税局咨询此事。因此问题在新兴乃至云浮市尚属首例,且当时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还未下达,首次接受咨询的该局纳税人服务中心苏主任热情、耐心地给李某解释,积极查找文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云浮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欧主任得知此事后,也多次打电话积极协调催办,终于使李某的免税问题最近得到了圆满解决。 云浮市地税局把纳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真心诚意地为各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做群众的贴心人。通过狠抓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征收一线工作人员的作风教育,全市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去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6.9468亿元,同比增长34.3%。 |